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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exclamation 2018/04/01起,台灣地區發行之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暫不提供長榮/中華航空貴賓室。

選擇適用卡別

微風黑鑽無限卡

微風晶鑽無限卡

聯邦無限卡

聯邦世界卡

微風無限卡

珍鑽悠遊無限卡

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大立無限卡

聯邦經典御璽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農金無限卡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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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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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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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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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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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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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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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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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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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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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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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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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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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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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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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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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非付款卡,亦不得作為信用證明。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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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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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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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 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與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此條款及變更或取消活動內容之權利。
優惠期間: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優惠對象: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優惠內容:
適用卡別 消費限制 次數限制
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活動規範: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為1年,且須在您的信用卡契約尚未終止或解除、且未逾期,方可使用。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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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卡人和其同行賓客須各自出示有效的「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登機證及護照方可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 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若與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發生任何爭議,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若持卡人或其同行賓客使用機場貴賓室/餐廳時導致任何人士受傷或死亡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持卡人同意保障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 (或代理) 公司、其董事、雇員和代理人 (統稱「受保各方」) 免於承擔責任、損毀、損失、索償、訴訟、判決,開支與費用 (包括合理的律師費),但受保各方的嚴重疏忽或蓄意處置不當行為則不在保障範圍之列。
  • 本項優惠或服務係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直接提供予持卡人,本行與廠商間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如持卡人與廠商就提供之權益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廠商自行負責,與本行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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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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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風黑鑽無限卡、微風晶鑽無限卡、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大立無限卡、聯邦經典御璽卡、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限與本行簽約單位之現職人員)、農金無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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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黑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6次
微風晶鑽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5次
聯邦無限卡、聯邦世界卡、微風無限卡、珍鑽悠遊無限卡、臻富金鑽悠遊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且金額達2萬元(含)以上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大立無限卡
  •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 使用前1個月往前推算1年之一般消費金額達15萬(含)以上(上述消費限制2擇1)
有效期限內無使用次數限制
聯邦經典御璽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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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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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免費使用4次
農金無限卡 每次使用時須於使用前3個月內刷團費或機票 有效期限內,
正卡免費使用6次,附卡免費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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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有效期限到期後如需使用請重新申請,申請時需符合當時使用資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每位持卡人限申請一張,正、附卡使用次數分別計算,免費使用權益無法「轉贈」,請於使用時各自出示屬於本人之會員卡。
  • 持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之持卡人達使用標準,本人可免費進入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
  • 使用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經本行核對若無符合使用條件,或超逾免費使用次數,或不符免費使用資格須負擔使用費,每次酌收新臺幣850元。
  • 機場貴賓室/機場餐廳之相關費用若不符合免費權益,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恕本行無法退還。
注意事項: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本服務由肯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U.First全球貴賓室臺灣區總代理)提供。
  • 收到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簡訊當天,可於專屬網頁中進行會員登錄,輸入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號及密碼(生日月日4碼)。
  • 「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不得轉讓他人使用;免費使用權益限本人使用無法「轉贈」;非本人不當使用可能構成偽造文書或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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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維護旅客使用貴賓室的權益及避免擁擠,貴賓室保留每位旅客最長使用時間為2小時的規定,並可要求延長停留旅客續刷卡(每次刷卡可延長休息2小時)。同日同一機場,使用不同貴賓室需間隔2個小時,餐廳則需間隔5個小時。
  • 持卡人進入貴賓室/餐廳後,服務人員將以電子掃描或電腦/平板輸入卡號方式登錄使用紀錄,內容包含使用日期與服務人數,請持卡人當場核對確認。使用紀錄可透過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使用紀錄查詢】功能查閱。如對使用有疑問,請於服務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本次服務的使用。
  • 如持卡人同行的賓客也持有「U.First全球貴賓室會員卡」,請各別出示予機場貴賓室人員登錄,避免機場貴賓室人員以攜伴方式登記您的使用紀錄,若後續於會員信用卡消費帳單中產生攜伴費用,恕無法退還。同行的賓客不論是孩童或大人,每人每次攜伴費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使用機場餐廳服務時,每位持卡人每天限登錄消費使用1客U.First套餐,且限內用,不可打包外帶。餐廳不會另開立發票給持卡人。如需使用第2客 (含) 以上餐廳套餐將視同攜伴使用,每人每客酌收新臺幣850元,此費用不會於貴賓室現場收取,費用將於會員信用卡帳單中收取。
  • 機場餐廳並不限制貴賓同行賓客人數,唯同行賓客須遵守機場餐廳之最低消費金額規定或使用權有時會因餐廳場所擁擠或座位額滿而受到限制,是否限制進入將由各餐廳全權決定。
  • 所有飲料(含酒精飲料)免費提供與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飲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詳情請見個別貴賓室/餐廳規定)。
  • 各項設備的提供及收費標準因每個機場貴賓室/餐廳而異,並由各機場貴賓室/餐廳自行決定,因使用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持卡人直接付款給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 (詳情請見個別機場貴賓室/餐廳規定)。
  • 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保留拒絕任何舉止或衣著不宜的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之權利。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可能會邀請有前述情形者離開機場貴賓室/餐廳。本行和U.First全球貴賓室所屬(或代理)公司對於持卡人及其同行賓客因前述情形而被機場貴賓室/餐廳服務人員拒絕進入機場貴賓室/餐廳所產生之直接與間接損失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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